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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首页 | 政策法规  | 从业心得  | 问题思考 | 技术创新


中国建筑装饰2000目录

政策法规 强档
关于对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操作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的通知2000/1
辽宁省建筑幕墙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标准 2000/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3
关于做好200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2000/4

建设部开始修订建筑装饰工程定额2000/5

 

问题思考 强档
关于对2000年我国建筑装饰行发展的一点认识2000/1
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呼吁解决多头管理问题2000/2

1999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立法2000/3

 

从业心得 强档
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呼吁解决多头管理问题 (2000-2)
关于我国装饰工程招投标程序管理的理论探讨2000/4
装饰工程应注意的几点技术控制要素 2000/5
技术创新 强档
花岗岩外墙贴面质量通病的防治 2000/4
大面积外墙干挂微晶玻璃装饰工程施工技术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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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摘录)

(1992)价费字37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物价局(1991)价费字24号《关于明确从建设项目投资中取费审批权限的通知》的规定,对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其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负责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施行。

  二、《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1992)年修订本》,是各有关部门在原国家计委1984、19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修订的,现予公布执行,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二册)继续有效。

  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电力、煤炭、邮电行业)系试行办法,经审查,同意按此执行,在执行中应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使其不断完善。

  四、县及县以下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任务,按上述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收费。

  五、经济特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由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七、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勘察设计费。

  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九、本通知自1992年8月10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1984、1985年先后颁发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修订本)》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第三册同时废止;过去的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国家物价局 建设部

199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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